当前位置:水工业网 > 论文 > 水资源监控系统传输规约的应用研究

水资源监控系统传输规约的应用研究

文件大小:2.90MB格式:pdf发布时间:2013-05-02浏览次数:
更多
【中文关键词】源监控  监控管理  传输规约  应用约定  要点研究  
【摘要】水利部标准 SL427-2008“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在实际应用中的需求,需对其进行 必要的约定和要求。从水位零点、密码 PW、站号规划、“在线保持”时间间隔、TP 限时、数据自报回执时间、 遥测终端工作方式转换、遥测终端工作方式转换、水位加报、自报、招测重复发送次数和报警参数等 10 个方面 进行了约定,并对系统的负水位、瞬时流量超限、仪表错误数据、传感器序号排列、多种校时、流量加报及对 通信服务商等其他情况做了约定。
【部分正文预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1]指出:加快建设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水利部发布了一系列用于指导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和标准,SL427-2008《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2]就是这些规范标准之一。水利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3]和《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4]都强调要求在系统建设中执行此标准。该标准运用了国际通信标准的理念和架构,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扩展性。标准在具体应用时,需要注意应用要点和个性化约定。一个适用全国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传输规约,不可能涵盖所有系统的所有情况,对一些特定的情况,如何应用该标准,也需要有个约定或在SL427-2008规约基础上的处理办法。在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时,积累了一些这方面的经验和研究成果,现提供与大家共享。1在系统应用规约时需要约定的要点1.1水位零点的约定系统内水位统一以黄海零点为基面。1.2密码PW的约定对通信规约中设置指令的密钥和密码的算法及数据需要约定,

监控管理相关论文

暂无评论信息



相关论文

打印本页
查看中国水工业所有信息     行业新闻 - 市场动态 - 企业动态 - 厂商 - 产品 - 招标 - 论文 - 案例 - 方案 - 图纸 - 软件 - 课件 - 政策法规 - 标准规范 - 市场研究 - 会展 - 招聘 - 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