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日处理2.5万吨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LY-2008022 HBLY-2008024
核准部门: 承德市发改委
核准文号: 2008-269
业主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局
业主单位电话: 0314-752872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338号
联系人: 陈红
电话: 0311-83020866
传真: 0311-83026767
电子邮件: hblyzb200806@163.com
邮编: 050000
项目所属系统: 承德市发改委
是否省级审批项目: 否
所属行业: 环保,
项目实施地区: 承德市
开标时间: 9999-12-31
招标内容:
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5万吨污水厂区内土建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
2.2建设地点:承德围场县四合永镇雷字村七组北侧。
2.3资金来源:国债资金、自筹。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本工程适用的管材、管件、供货、土方开挖、管道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污水处理厂综合池(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第一标段:40日历天;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或具有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第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可于2008年 11 月 28 日至 12月 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1套(每页均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以上证件原件(原件经现场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围场县同兴街久泰公司院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汇污水净化处理中心
联系人:张金柱 宋振平 电话:0314-75658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338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宋艳彬 电话:0311-83026767、83020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