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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城北污水处理厂罗村西隆片区工程(Ⅰ标段)BT项目招标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8-12-4            更多
 

     1.招标条件
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授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罗村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西隆片区西至罗村一环、北至机场涌、南至佛罗路、海五西路、东至谢边涌范围内的截污管道工程(以下统称为: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收集系统罗村西隆片区工程(Ⅰ标段),(简称“本项目”)。为顺利实施本项目,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选定一个投资建设者投资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由投资建设者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事宜,罗村街道办在接收本项目后,根据合同约定向投资建设者支付回购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有效解决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佛山市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佛府办(2003)39 号]的要求,珠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目标是:“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佛山市人民政府2002年至2010年珠江责任书,要求200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而《佛山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纲要(修订稿)》中也明确南海区中心镇污水处理率应超过 70%。为达到上述目标,加强与已经投入运营的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的配套连接,经佛山市南海区有关部门批准,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收集系统工程(罗村西隆片区工程Ⅰ标段)的建设任务。
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收集系统(包括1座提升泵站)——罗村西隆片区工程(Ⅰ标段)的纳污范围包括西至罗村一环、北至机场涌、南至佛罗路、海五西路、东至谢边涌,整个纳污面积为17.2平方公里,该纳污范围内主要包括五个大的自然村,即乐安村、沙坑村、街边村、联合、联星村。
整个西隆片区的污水收集系统采用近期结合覆盖河涌作为污水通道,收集机场路以南片区污水,输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期实施机场路→永利综合批发市场内小区路→桂丹路南侧的污水提升泵站段的污水主干管与联和工业大道、联和路、街边工业大道等现状道路的污水主管以及宣港涌、果岗涌、街边支涌等河涌的截污管道,通过近期实施的桂丹路南侧的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污水管输送城北污水处理厂;其他规划污水管网待规划道路实施时一并按分流制实施,接入近、中期已实施污水主干管。
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已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完成,并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收集系统罗村西隆片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2008]130号、142号、148号)的审查批准。本项目的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亿2千万元。
为顺利实施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事宜。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为招标活动组织者。
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移交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项目的投资建设者,在中标后,投资建设者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施工管理、移交工作。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项目组织建设能力,包括投融资、施工建设等能力的企业单独或由投资者及其选定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超过两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单独投标的企业必须全部满足下述3.1条款及第三篇《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的所有相关资格要求。若由投资者及其选定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投资者必须满足下述3.1.1、3.1.3、3.1.4、3.1.8、3.1.9、 3.1.10、3.1.11条款及第三篇《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投资者选定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下述3.1.1、3.1.2、 3.1.5、3.1.6、3.1.7、3.1.8、3.1.11条款及第三篇《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3.1 潜在投资建设者的资格要求:
3.1.1 主体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审查。
3.1.3 货币资金:申请人近两年(2006、2007年)每年的盈利应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同时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的企业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申请人需提交近两年(2006、2007年度)由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服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及本项目公告日前一月度的内部财务报表供审查,上述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中均应无拒绝或否定的意见;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3.1.4 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贷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流动资金加上为相应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额度,此总和不应少于8000万元,具有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3.1.5 类似项目经验:在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作为独立承包商,前三年内(2005.12--现在) 在广东省内至少独立完成一项相类似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工程项目(单项合同箱涵长度2000米或以上)。(上述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以及交(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供审查)。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3.1.6 人员要求:申请人就本项目所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资格审查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申请人应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供审查。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当天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席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为本项目的实施派出满足需求的工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并提供所有相关人员的履历、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供审查。
3.1.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6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8 诉讼和履约:申请人在过去两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有不良行为的记载或存在违约违规行为受上级部门通报处理。申请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故意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3.1.9 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其他足以证明具备本项目投资、管理能力的类似业绩的文件材料,并提供原件备查。
3.1.10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申请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申请资格预审(除两个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外),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竞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82号卫生局大楼11楼)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报名后凭报名发票以及相关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名时递交,另一份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82号卫生局大楼11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8643242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63147
传    真:0757-86368680     联 系 人:郭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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