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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4-25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xhwnd-2016-01(SJ)号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05-26
所属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wnd-2016-01(SJ)号
 
1.    招标条件
 
     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编号为  xhwnd-2016-01(SJ)号  的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函[20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中北部 ;
 
2.3.         工程建设规模:近期新建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干管长约 11870m,管径1000 m m及以下,并预留 D300 接户管约 2500m,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近期配套尾水排放管道长 200m。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6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82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后续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在内,不仅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干管长约 11870m,并预留 D300 接户管约 2500m,管径1000 m m及以下,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近期配套尾水排放管道长 200m,具体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  /;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6  日08时30分至2016年 4 月   30日17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aggzyjyzx.com,下同)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纸质技术文件封面应自行联系招标代理获取(若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无法下载或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有关设计资料,请另行联系代理机构。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或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企业;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4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同时提交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购买标书的凭证(用户需谨记“交易编号”,切勿泄露“交易编号”给其他人,可在当前支付成功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打印”或者“导出”按钮,将支付成功的页面打印出来,或者将页面导出到本地电脑。投标时,交易编号材料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用户若遗忘“交易编号”,可以进入购买标书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交易记录查找“交易编号”信息。),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交易编号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582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1.76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邮编: 355000 ;
 
电话: 13859688599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36977    传真:  0593-2961633    ;
 
联系人:    陈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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