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 是一个国家和区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膨胀、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我国水资源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特别是水安全问题凸显,如水资源短缺、洪涝干旱、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等, 已经成为所有自然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中最重要的一类问题。同时,我国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少,时空分布变异性大,与土地资源的匹配状况不理想,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城市化进程加快,水安全问题更为明显。因此,近年来水安全问题已成为研究热点,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水安全研究中,水安全的范畴、水安全的度量、水安全评价和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等都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水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模糊评判法、灰色评价法、集对分析法、投影寻踪评价法等多种评价法[4-8]。但这些方法多数需要设计各评价指标对各级标准的隶属函数及各个影响因子的权重, 而且这些函数或表达式无规范的设计形式,可以因人而异,因此主观性较大,难以反映综合水安全情况,限制了评价方法的通用性,也影响了结果的可靠性。指数评价法由于公式形式简单、直观、易于计算, 结果又能以一个数值来表示而常被使用。但是,由于各水安全评价指标的单位、量纲并不完全相同,致使不同指标的同级标准值差异很大,很难对于多标准进行统一处理, 而且有的指标相邻两级分级标准值都是相同的, 给评价公式的等级划分带来一定困难。由于水安全评价因子众多,且它们均与水安全级别之间存在非常复杂的非线性关系, 故增加了对其准确评价的难度,故而至今还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