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日本中水道做法的启示,北京市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由于当时市区仅有高碑店和酒仙桥2座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首先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即利用建筑本身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经处理作为冲厕和庭院绿化等杂用水,一般称这种污水再生利用方式为建筑中水设施,也称“小中水系统”。中水系统已经应用二十多年,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运行状况如何?下面是几组相关数据和报道。资料1:1987年北京市在总结中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该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m2 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m2 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这一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中水设施的建设,2001年6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确定了建筑面积在5万m2 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3/d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到目前为止(2004年),已建成的中水设施约200多套,正常运行的有160多套,并且每年中水设施还在不断新建[1]。资料2:2005年,北京市建成的建筑中水设施约400座,主要集中在宾馆饭店、高校、居民小区和部分工业企业,规模一般在150~500m3/d。所有设施总日处理再生水约6万m3。目前在建的还有100多座,主要是在居民小区。预计每年将新增建筑中水设施100座以上。2004年,全市利用中水3 000万m3,其中市政中水2 400万m3,主要用于东南郊工业和市政杂用,建筑中水600万m3,主要用于冲厕等。2005年目标:利用中水9 000万m3,其中市政中水7 000万m3(4 000万m3 用于市政杂用,3 000万m3 用于河湖环境),自建建筑中水设施利用中水2 000万m3。根据对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300多个中水设施和20多个使用市政中水的单位进行了解,凡是大型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建设的中水设施,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设备运行比较好,水质也有保证。但是居民小区大部分由小区物业自己管理,存在问题比较多[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