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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龙川县宝通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4-25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05-20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项目名称 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
  批复文号 龙发改[2015]241号
  批复单位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15]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川县鹤市镇、通衢镇内辖属地。
2.2工程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为5902.8平方米,主要收集鹤市镇、通衢镇两个墟镇的镇中心范围生活污水,经收集的污水通过泵站提升后接入龙川县宝通(鹤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设重力管线总长约9637米;新设压力管线总长约1050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8000t/d,采用地下式一体化),工程造价为2786.36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按施工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材料员及质检员须具有对应的岗位(培训)证书。
3.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市外企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河规建通?2016?1号)规定,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及质检员必须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6: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5.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市政类专业)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7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材料员及质检员须具有对应的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8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及质检员须提供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0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4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并在报名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收款收据 (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在开标现场核查):
开户单位: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账    号:2006002909026402354
6.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6 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6.7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到龙川县检察院统一对潜在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十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00至1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10:00,地点为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龙川电视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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