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656-2006)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号:DB 37/656-2006 发布日期:12 26 2006 实施日期:04 1 2007 为实现小清河流域水质目标,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小清河流域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