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号:DB61/387—2006 发布日期:2006-10-20 实施日期:2007-04-20 1 范围 本标准按生产原料及产品规定了陕西省辖区内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和日均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监测、监督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陕西省辖区内的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合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l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ll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ll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8/T l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