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文号:DB37/ 597—2006 发布日期:01 4 2006 实施日期:01 10 2006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文号:DB37/ 597—2006 发布日期:01 4 2006 实施日期:01 10 2006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