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食服务业排放废水中大肠杆菌、细菌总数两项指标应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1999]477号)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环函[1999]477号 发布日期:12 17 1999 实施日期:12 17 199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环函[1999]477号 发布日期:12 17 1999 实施日期:12 17 199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